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即便全球电力需求在运输、供暖和工业能源消耗等最终用途方面继续增长和扩大,电力生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必须降到接近于零。
2015年通过“巴黎协定”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公约)几乎所有缔约方都同意准备“国家自主贡献”,以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并到本世纪末将全球平均表面温度升幅限制在高于工业化前水平2℃ 以内。自那时以来,随着对温度升高2℃ 所带来重大风险的科学认识加深,加上日益增高的社会关切,已确定有必要采取更紧迫、更激进的行动,将温度升幅限制在1.5℃,以避免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