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安全导则” 就如何满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安全要求提供了建议。它涉及将固态放射性废物安置在地表或地表附近的指定设施中进行处置。本 “安全导则” 对适用于处置极低放废物和低放废物的近地表处置设施的开发、运行和关闭以及监管控制提供了指导。本“安全导则”就一系列处置方法提供了指导、包括将固态放射性废物放置在土沟、地上工程结构、地面以下工程结构以及地下几十米深处挖掘的岩洞、筒仓和隧道中。它主要供参与近地表处理设施政策制定、监管控制以及开发和运行人员使用。
本出版物为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第NS-R-5(Rev.1)号与核燃料循环研究和开发设施相关的要求提供了指导。它涵盖了这些设施从选址到退役的整个生命周期,重点是设计和运行。它适用于贮存、处理和加工大量铀、钚和其他超铀、裂变产物和活化材料的实验室、试验车间和实验设施。这些设施可用于研究特定放射性物质的化学制品、冶金或放射性特性,如原型核燃料(反应堆辐照前后)或核材料或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本“安全导则”也适用于以后工业规模上用于核燃料循环的加工和设备的研究和开发(例如活化废物整备试验车间)。
本出版物为各国制定风险知情办法和开展威胁和风险评估提供指导,作为设计可持续核安保制度和和实施相应措施的基础,以防止、发现和应对涉及不受监管控制的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的犯罪行为和未经授权的蓄意行为。它描述了风险知情方法的概念和方法,包括识别和评估威胁、目标和潜在后果;威胁和风险评估方法;以及将使用风险知情方法作为为核安保系统的制定和相应措施的实施提供信息的基础。该出版物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保丛书》中的《实施导则》,供国家政策制定者、执法机构和主管当局及其他相关组织的专家使用,以协助他们建立、实施、维护或维持核安保系统,并制定与不受监管控制的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有关的措施。
核材料衡算与控制措施旨在保护核设施和核材料免受核设施内外非国家行为者等敌手的损害。本出版物重点介绍预防和减轻内部威胁带来的风险的措施。它描述了可在核设施级与设施级现有的其他系统协调实施的方案要素,例如运行、测量和实物保护,目的是阻止和发现未经许可移走核材料的行为。
放射性犯罪现场管理是用于确保已知或怀疑存在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物质的犯罪现场的安全、可靠、有效和高效作业的过程。管理放射性犯罪现场是应对核安保事件的关键部分。放射性犯罪现场的证据收集可能与传统犯罪现场的证据收集有很多共同的特点,例如证据搜索模式、地理现场建模和证据记录,无论是否涉及爆炸物。本出版物侧重于管理有别于任何其他犯罪现场的放射性犯罪现场的框架和功能要素。它假定各国有能力管理常规犯罪现场。
本出版物为满足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第SSR-2/1(Rev.1)号《核电厂的安全:设计》要求32提供了建议和指导,以实现包括系统考虑人因、包括人机界面(HMI)的最佳操纵员绩效。本 “安全导则” 提供了在人机界面设计中应用人因工程(HFE)的结构化方法和指导,人机界面是核电厂中人体物理和认知过程的基础,它适用于人因工程在新电厂人机界面的设计、运行和维护中的应用,以及对现有电厂人机界面的改造。
本出版物是对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第SSG-15号的修订,并提供了关于乏核燃料贮存的建议和指导。它涵盖了所有类型的贮存设施以及来自核电厂和研究堆所有类型的乏燃料。它考虑到由于开发处置设施的延误和后处理活动的减少而必须在贮存设施的原设计寿命之外有更长的贮存期。它还考虑了与核燃料相关的开发,如更高的浓缩度、混合氧化物燃料和更高的燃耗。导则为乏燃料贮存设施寿命的所有阶段,从计划、选址和设计到运行和退役提供指导。修订是通过修正、增加和/或删除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研究建议和调查结果的特定段落进行的。
本出版物阐述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保丛书》第15号《关于脱离监管控制的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材料的核安保建议》中提出的与预防措施有关的建议。该出版物涉及脱离监管控制的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材料,为有意加强其核安保制度并提高其能力的成员国提供指导。该出版物涵盖以下指示性要素:预防措施的一般考虑因素;包括惩罚威慑和否认威慑在内的威慑措施;信息安全;核安保文化建设;以及包括提高人员可信度在内的应对内部威胁的措施。该出版物的最后一节在进行国际合作和援助以加强预防措施方面提供了指导。
本“安全导则”就如何满足“特定安全要求”第SSR-2/1号和“一般安全要求”第GSR Part 4号规定的要求提供了建议和指导,以识别核电厂安全重要结构、系统和部件(SSC),并根据其功能和安全重要性进行分级。本“安全导则”主要供参与核电厂设计组织和监管机构及它们的技术支持组织使用。本“安全导则”也可适用于其他核装置,但须根据所考虑的装置类型的特定设计作出适当调整。
本出版物是两个“安全导则”的修订和合并,即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第NS-G-1.1号和第NS-G-1.3号。此次修订考虑到了自早期“安全导则”发布以来仪器仪表和控制系统的发展。主要的变化涉及计算机应用的持续发展以及安全、可靠和实际使用这些应用所需方法的演变。此外,还考虑了人因工程的发展和计算机安保的需要。本“安全导则”还参考并考虑了其他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和原子能机构《核安保丛书》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提供了与仪器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相关的指导。
本“安全导则”为产生和管理放射性废物的营运组织以及监管机构和政府机构提供了关于如何满足核电厂和研究堆(包括次临界和临界组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要求的建议。它涵盖了废物管理设施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包括它们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关闭和退役。它涵盖了从放射性废物产生到(但不包括)处置的所有管理步骤,包括其加工(预处理、处理和整备)。它考虑到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本出版物为与火山危害相关的场址评价提供了全面和最新的指导。它包括关于评定核张志场址火山危害的建议,以便以全面的方式确定和描述可能与未来火山事件相关的所有潜在危害现象。它描述了这些火山现象如何影响所选场址的可接受性,导致场址被排除或确定相应的装置设计基准参数。本 “安全导则” 适用于现有和新的场址,建议采用分级方法,以适应所有类型的核装置。